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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挂帅又要出征 松原法检两长携手同庭审案
  发布时间:2020-12-12 08:57:25 打印 字号: | |

因矛盾杀害两人

后轻生未遂而投案自首

12月11日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杀人案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秋担任该案审判长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马立东

出庭支持公诉

本次庭审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所有参加庭审人员

均提供了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并佩戴口罩

被告人按照要求

穿着防护服、佩戴口罩

同时

旁听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间隔就坐

庭审现场

  被告人王某某在扶余市新站乡经营自助饭店,据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7月2日,因用餐超时费用与被害人梁某某和孙某某发生矛盾,王某某用自制扎枪将二人杀害后,驾驶被害人孙某某的汽车离开现场,在行驶至扶余市五家站镇时,产生轻生想法,驾车撞向路旁树木,致汽车当场损毁。案发后,王某某由亲属将其送至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前,李永秋仔细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研究案情,并指导合议庭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庭审提纲,认真做好庭审准备工作。庭审中,在李永秋的主持下,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有序推进,双方还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充分发表了意见。

  马立东发表出庭意见,认为王某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某案发后投案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

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鉴于本案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合议庭将对本案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

另择期宣判

  这是松原法检两长今年首次同时出庭履行职务,切实发挥“头雁”作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具体实践。更是法检携手,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推进平安松原建设的有力体现。

  平安,民生所盼,发展基石。长久以来,松原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平安松原建设为目标,聚焦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符合松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途径,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手段,以行之有效的新方法,着力在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松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打造全省最安全地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