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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中院 府院联动“1+7”工作机制全部通过
  发布时间:2021-01-01 11:03:52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2月28日

松原市人民政府和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府院联动“1+6”工作机制>的通知》

标志着松原府院联动“1+7”工作机制

全部通过并发布

松原府院联动工作开启新篇章



  松原府院联动“1+7”工作机制即“一个中心、七项机制”,具体内容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重大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司法建议通报反馈机制、行政审判通报机制、旁听庭审评议机制、行政争议共同调研机制以及“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其中“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已于2019年通过并发布。


  同日,松原市政府和松原中院还共同下发了《关于成立府院联动组织机构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了松原市府院联动组织机构,并成立了市政府和松原中院主要领导任组长、27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松原市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松原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的总体思路,制定有关制度、措施,共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该组织机构的成立,为提升松原市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1+7”工作机制和府院联动组织机构的落地,构建了多层次、全覆盖、宽领域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府院联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府院联动机制运行效能,以制度机制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府院联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2020年,全市两级法院立足职能定位,坚持以服务振兴发展大局、推进法治松原建设为出发点,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成立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搭建行政争议非诉解纷平台,全年共召开府院联席会议3次,合力化解涉全市重点工程等行政争议40余件,化解不良贷款1.34亿元,有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松原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以来,基本实现了调处有平台、联动有机制、工作有成果,为府院联动机制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后,松原中院将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统筹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人民法院专业优势,为松原“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松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