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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
  发布时间:2021-01-01 13:18:24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立有数份遗嘱,

内容相抵触的,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