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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化纠纷 合力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21-01-10 09:23: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前郭县人民法院的积极沟通和前郭县平凤乡政府的多方协调下,前郭法院借助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化解了7起被执行人为村民委员会的执行案件。


案情简述

  前郭县平凤乡某村委会雇佣李某推建民堤并约定相关费用,在工程完工后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书。经多次讨要无果后,李某于2019年4月诉至前郭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村民委员会偿还李某欠款本金68657.92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村委会未履行相关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案件系统查询发现,该村委会还有6起类似案件,涉案金额从4500元到200000元不等,7起案件欠款本金达100万之多,还有数万元利息待偿还。执行法官向该村委会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向人民法院报告名下财产情况。随后,前郭县人民法院经查询了解到该村委会除一座在集体土地上建成的办公场所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困境。
  2020年12月,执行迎来了转机。前郭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发现村委会的账户有进款。但经确认发现该笔款项并非村委会的收入,而是村委会获得的道路补偿款,该款属于修缮道路的专项款。但考虑到年关将近,正是百姓用钱的时候,执行干警积极联系该村委会以及平凤乡政府进行沟通,最终平凤乡政府表示愿意协调其他资金用于清偿债务,债权人也同意坐下来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


  前郭法院组织该村负责人、乡政府代表以及7起案件当事人来到执行局进行沟通。通过乡政府代表从中协调,该村负责人坦承地说明了村委会的现状和经济情况后,债权人也表示理解,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大家就案说案,执行干警不断的摆事实、讲道理,在一番热烈的讨论过后,该村委会和7起案件申请人最终达成初步和解协议,7起执行案件到此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次案件的妥善处理,实现了各方共赢,凸显了府院联动机制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中的有效运行。该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仅是府院联动机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更为进一步推动法院与政府协同探索执行案件处理方式、共同协商化解矛盾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