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扶余市人民法院以和解的方式
成功执结一起
长达5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3年9月29日,被告李某与原告王某相识,后被告称承包工程需要资金手头紧张,于是向原告王某借款现金10万元,约定月利3分,并口头约定在2014年6月份工程完工后一次性还齐。借款到期后,被告李某以工程款未付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某一气之下诉至扶余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针对原告王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扶余法院受理该案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被告李某给付原告王某欠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然而,判决已下,被告李某仍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遂向扶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扶余法院执行局接到该案后,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于是,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扶余法院申请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将所得钱款抵偿欠款。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历时5年之久,如果采取强制措施,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便无法化解,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解答,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王某同意被执行人履行偿还本息共计15万元,剩余部分利息自愿放弃。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李某当场给付王某1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申请执行人王某拿到钱后
喜出望外
“多亏了办案法官的耐心细致地调解,
这块背在我身上5年的巨石终于可以放下了”
被执行人也表示,还款之后
终于能够踏踏实实的生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