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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安全消费·幸福生活”—— 松原中院
  发布时间:2021-03-17 16:52:0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

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使商家能知法、懂法、守法地诚信经营

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提振公众的消费信心

3月15日

围绕“安全消费·幸福生活”的主题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组织法官干警来到松原市政务之家和

中东新天地购物公园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官干警们将事先准备好的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民法典相关法条的宣传单发放给来到政务大厅办事的百姓、购物中心的商户和消费者们,并且耐心地为他们讲解法条的有关内容,让商家和消费者都对消费维权有一个更直观的了解。同时,法官还为百姓们解答了消费、网络购物等日常生活中所涉及的法律维权问题。通过法官细致地解答,很多商家和消费者都表示如果在买卖中遇到相关违法问题,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

松原中院共发放普法宣传单200余份

为50余名消费者现场答疑

零距离地将更多法律知识

送到商户及消费者身边

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

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消费

让他们懂得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赞扬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