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宁江区人民法院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点滴小事做起,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民生、主动作为,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走访座谈
扎实做好政法队伍整顿工作,围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月30日,宁江法院行政审监庭组织全体干警走访松原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行政审监庭庭长赵志伟与经办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征求意见建议,就房屋征收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座谈会后,赵志伟表示,法院将高度重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立足法律服务社会,服务政府职能,促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推动经办中心法治化工作水平。
普法宣传
宁江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力量提升审判质效,对盗抢骗案件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形成有力震慑,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宁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多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对于刚刚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进行重点讲解。通过给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签署执行手续的环节,向被告人详细讲解缓刑期间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和认罪认罚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民众对普法宣传的知晓率。
案件调解
2021年3月26日中午,宁江法院市区法庭母欣明调解了这样三起民事案件。三起案件的被告均为吴某,因其年岁已高,行动不便,暂居住在养老院中,三起案件的原告方与被告吴某均系亲属关系。经过电话沟通了解得知,被告吴某主动提出三原告方起诉自己,系因之前经营造纸厂用钱,自2007年起向三原告借款共计30多万元,在造纸厂被征地后,补偿款迟迟不发,所以拖欠至今。母欣明在了解案情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在中午休息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达养老院进行调解,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吴某定于2021年5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三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
宁江法院始终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以“看得到 听得到 做得到”的方式
为群众办实事
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