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梳理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本是朋友,关系要好。2019年8月,杨某因工程施工与第三人计某签订了一份租赁模板合同,李某作为担保人,保证杨某会按照约定在工程结束后给付租赁款,双方达成协议。
谁料工程结束后,杨某却一直未按约定给付租赁款,计某迟迟联系不上杨某,于是起诉了担保人李某,李某注重诚信又讲义气,觉得朋友杨某应该是遇到了难处,毫不犹豫为杨某偿还了租赁款。
意想不到的是,杨某得知后不但不领情,还拒绝给付李某代偿的租赁款,无奈之下,李某将杨某诉至扶余市人民法院,要求杨某立即给付代偿的租赁款。
恢复情谊 和解成功
扶余法院立案后,由张丹丹法官承办此案,熟悉案件详情后,张丹丹觉得该案情明了,当事人又是朋友关系,念及朋友情谊,遂决定主持调解。
在送达传票过程中杨某一直不配合签收……法官经过多方打听,终于联系到了杨某的妻子,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当庭主持调解。
调解当天,张丹丹说:“你们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仅仅为了几千块钱的租赁款就伤了朋友之间的情分,真的值得吗?”听过法官的一席话,杨某非常后悔,立即将所欠的租赁款全部给付完毕,双方和解,李某撤诉。
扶余法院始终秉承
“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
积极探索人性与温情并存的多种调解方式
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充分彰显了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