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基层要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千里奔赴为执行 司法为民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1-05-24 10:08:20 打印 字号: | |

从松花江畔到内蒙古大草原

纵有千里之隔

却依然阻挡不了

长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

为民办实事的“脚步”

“当初我立案的时候感觉这个案子很难执行,但没想到干警们居然不辞辛苦、远赴千里找人,真的辛苦你们了,我打心底里感谢你们!”5月14日下午,郭先生和周先生将印有“心系百姓为民解忧,千里执法秉公办事”的锦旗送到了长岭法院执行局,以表达对执行干警尽职尽责、对拒执“老赖”依法打击的赞扬之情。

千里执行路

2019年,原告郭某某、周某分别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李某诉至长岭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拖欠的5.7万元款项一直未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由于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李某的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2021年5月,执行申请人来电称李某在1200多公里外的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经营了一家快餐店。于是,在确认消息准确无误后,执行干警便踏上了千里执行之路。

5月9日,执行干警驱车奔赴乌兰察布市,经过两天的长途跋涉,于5月11日傍晚到达目的地。到达后,大家顾不上休息,火速奔往李某位于当地的快餐店。但由于天色已晚,快餐店已经关门,故干警们决定第二天一早再来蹲点。5月12日凌晨四时,天还没亮,执行干警便等候在李某经营的快餐店附近。经过4个多小时的耐心等待,8点30分,李某“如约而至”,在看到执行干警出现在自己面前时,李某显得非常惊恐。


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李某仍然辩称自己没有还款能力,鉴于李某这种“执迷不悟的态度,执行干警决定将其带回法院作进一步处理。回到长岭县,意识到自己即将面临被拘留的处境时,李某顿时慌了神,表示愿意立即履行案款。随后,李某便联系朋友送来了全部执行款,执行干警也当场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多谋民生之利,多纾民生之困

已经深入到长岭法院

每一名干警的心里

并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

下一步

长岭法院将继续秉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永葆初心、牢记使命

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

为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奋斗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