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
许多人在空闲时间
都会通过网站或手机
寻找棋牌游戏消遣时间
网络赌博应运而生
随意选牌、智能出牌、起手飞机
很多人掉入陷阱并因此输光存款
2020年4月至7月期间
单某某(已判刑)利用互联网
在某赌博网站注册账号并进行赌博活动
被告人富某明知单某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
仍提供微信号
帮其接收赌博人员钟某等30余人的投注金额
累计82万元人民币
被告人富某和单某某
从中抽取红利5万余元人民币
案发后
被告人富某和单某某已将赃款上缴
法院认为
被告人富某违反社会管理秩序,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富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富某积极交纳保证金用于抵顶判处的罚金,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鉴于本案适用认罪认罚的审判程序,对被告人富某从宽处理。
法院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富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语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温馨提示
网络赌博看似公平,但却能通过随意更改数据,使得开设网站者为每个参与者设置陷阱,并获取大量利益。参与其中的每个玩家都只是待割的韭菜,被反复欺骗依然执迷不悟,期望从中谋取利益。
提醒大家
千万不要沾染网络赌博
不要登陆来历不明的网址!
不点击手机中的不明链接!
不随意下载任何可疑的软件!
做到对赌博违法犯罪的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