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法院:以司法服务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
  发布时间:2021-11-30 10:17:44 打印 字号: | |

2021年,长岭县人民法院坚持与时俱进,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切实发挥好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重点谋划 落实工作“有态度”

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将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纳入党组会专题议事事项。出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巩固府院联动工作成果,围绕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关注县内支柱产业发展和引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作用,适时发出司法建议。坚持以目标考核为引领,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试行)》,全方位激励引导法官干警,努力形成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发展的最大合力。

提速增效 畅通司法“有速度”

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推行立案、审判、执行“三优先机制”。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网上查控、电子送达等智能化服务。年初以来,共受理网上立案3714件、跨域立案22件,开展线上调解799件。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成立速裁团队集中受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案件,实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努力降低诉讼成本。坚持“源头把控”,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最大限度将涉企行政案件化解在诉讼前端。主动对接工商联,聘任19名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代表为特邀调解员,积极引导企业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灵活执行 护航企业“有温度”

以专项活动为带动点,继续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战果,用好用足执行措施,切实兑现企业权益。4月27日,执行法官张成终于发现反复躲避执行的郑某某,并当即对其实施拘留,在司法威慑力之下,郑某某将98320元欠款全部履行到位。4月30日,张成将执行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浙江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负责人手中。该案从获得被执行人线索到案件执结仅用了三天时间。

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杜绝乱贴“老赖”标签、滥用“限高”措施等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原告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诉标的900余万元,及时判决最有利于法院的审判质效。但被告法人提出如果判决而不能及时执行,会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考虑到企业实际困难,经协商,原告同意被告进行分期履行,并在履行完毕后撤诉。10月29日,被告方多方筹措,履行了全部款项。

问需求策 服务企业“有准度”

开展“法官服务企业”活动,由院领导带队,选派不同业务领域的法官多次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法律释明和风险提示,从法律角度为企业运营“把脉问诊”,用法治力量护航企业发展。此外,还通过当面座谈、邀请监督等方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会员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在审理一批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时,积极与住建局沟通协调,依法妥善化解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问题,有力保障民生项目的推进。

营商环境建设没有“休止符”,只有“最强音”,未来工作中,长岭法院将继续围绕企业发展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多举措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生态土壤。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