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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你没商量” 宁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9-23 13: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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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落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理念,勇于担当作为,于近日成功执结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妥善处置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某饭店经营场所为某小区一商企,该栋小区内楼房后侧建有一排车库,其中一车库为申请执行人邵某某所有。2015年,因消防部门要求该栋楼商企经营场所需整改修建消防通道,该饭店便在二楼改建入户门,连接该门的外挂楼梯通到原告车库房顶,并将支撑楼梯的支柱固定于邵某某所属车库房顶。该饭店修建楼梯时未经邵某某同意,为私自搭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邵某某遂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侵害人某饭店对其车库房顶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原告胜诉,判决生效后该饭店仍不主动拆除,申请执行人邵某某向宁江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图中红色楼梯已被依法拆除)
在执行过程中,该案承办法官首先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并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调查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被执行人提出该楼梯是消防通道,拆除可能存在困难。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案件,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并到消防部门调查该饭店消防通道设置位置是否属于唯一通道。通过与消防部门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消防通道不需要必须设置在申请人车库上方,可以进行拆除。随后,通过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和明理释法,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及时拆除了涉案楼梯。最后,经过执行干警现场验收,该楼梯已成功拆除,
该案执行
完毕,
申请执行人表示对执行结果和执行效率非常满意。
一直以来,宁江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到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善意执行、高效执行落到实处细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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