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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法院:践行“两山”理论 司法守护“金字招牌”
  发布时间:2022-09-30 13:50:44 打印 字号: | |
2022年8月8日


前郭县人民法院对一起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环境资源案件
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王某和刘某
在查干湖禁渔区使用电变频器的方式电鱼
造成了水生生物资源损害
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拘役四个月
责令二人
共同承担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
同时责令二人就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
在县级以上媒体
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这是前郭法院2022年
首例涉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
也是自查干湖人民法庭运行以来
审理的第287起环资案件


2018年9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松原查干湖,作出“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的重要指示。四年来,松原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司法力量守护查干湖“这块金字招牌”。

      松原中院党组通过开展重走总书记视察之路,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建青年法官干警研究会和读书小组,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认真落实省高院印发的《关于支持前郭县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十二项司法措施》,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松原市委建设生态秀美新松原的整体部署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研究制定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和生态旅游诉讼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查干湖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生态强市的司法保障意见》,制定14项司法措施,助力松原生态强市建设。配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在府院联动框架下,松原中院作出《对松原市生态环境局申请非诉执行案件制定管辖的决定》,妥善解决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行政与司法衔接问题。

松原中院深入贯彻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协同性”理念,在全省率先发起建立省内松花江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倡议。8月26日邀请长春、吉林、白山、白城中院和长铁中院在松原中院共同签署《协作机制意见》,建立类案统一裁判、协作联动对接、会商通报宣传、人员培养交流、专题交流研讨5项机制,合力构建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大格局,持续擦亮查干湖“金字招牌”,为保护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推选确定前郭法院作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召开制定管辖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解决立案、诉讼、执行以及人员配置问题,扎实推进“1+10”案件管辖机制改革在松原落地落实。

2019年以来,松原法院共审理涉及环资案件1130件。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各类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69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妥善审理生态破坏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642件;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类行政执行案件219件,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切实把“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重要论述转化为司法实践。

松原中院、前郭法院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公开庭审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注重以案释法,前郭法院公开审理了马某电鱼案、杨某非法占用草原案等环资案件,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人民群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的警示教育作用。多次在查干湖畔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月26日,结合吉林生态日和第二届查干湖生态旅游论坛契机,组织法官干警到市区广场和查干湖开展普法宣传,发放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200份,现场接受咨询100余人次。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