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至17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聂振华赴河南省民权县开展巡回审判。图为聂振华查看现场并询问案情。 资料图片
最后一遍校读完5000余字的裁定书,贾清林长舒了一口气:文书说理透彻,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十几年的合作建房纠纷应该能够化解。
很快,消息传来了:双方息诉服判,自动履行。这是贾清林最欣慰的时刻,他喜欢这种办案带来的成就感。
一年前,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贾清林换了新的办公地点。新办公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是由一座八十年代老旧办公楼改造而成的,挂在门口的牌子上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这是2015年1月28日,在共和国司法史上首次出现的机构名称。也是从那天起,一场关于责任和使命的接力开始了——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定期轮换”原则,集中选派5批563名干警奔赴全国6个巡回法庭。
7年来,巡回法庭共审结行政和民商事案件85946件,提审2039件,改判1723件,发回重审801件,指令再审1294件。广袤的中国大地上,公平正义在悄然滋长,就像种子撒向沃土,就像梦想植入心田。
办好“天大的事”
在贾清林与案子打交道的27年时光里,巡回法庭的日子注定是不平凡的。
在这里,他办过涉案标的额几十个亿、历时20年的跨区“大案”,连同10个串案,一揽子和解。
他也办过普通老人的信访“小案”,抽丝剥茧,为老人找到了“心中的实质正义”。
不管什么样的案子,巡回法庭审理的案子对当事人而言,都是“天大的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则是人民法院的“头等大事”。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重大决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代表着国家司法形象,要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为全国法院做出表率。”第一巡回法庭揭牌当日,首席大法官周强就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二年,一起轰动全国的大案在巡回法庭公开审理。
2016年12月2日,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得到了贯彻落实。
“我儿子虽然回不来了,但他的沉冤得以昭雪,卸掉了一直压在我心头的大石头,让我相信了司法的公正,相信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案件宣判后,20多年的申诉人——聂树斌70多岁的老母亲张焕枝给第二巡回法庭送来锦旗。
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
经党中央批准,2016年12月28日、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四市增设4个巡回法庭,“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实现了华东、华南、华中、东北、西北、西南六大区域全覆盖。
此后,一个个刻在当代司法史上的名字,一份份彰显法律精神、展现司法智慧的判决,不断出现在公众视野,成为推动法治进步的航标。
顾雏军,按照“部分错部分纠、全部错全部纠”原则,巡回法庭对其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案进行审理改判。该案被誉为具有典型意义的“法治公开课”;
赵明利,蒙冤20年,家人终于拿到了沉甸甸的无罪判决。该案被称为“依法纠正东北地区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的第一案”;
郑庆祥等253人,因不满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政府征地赔偿,历时10年的纷争得到了实质性化解。该案被评为2019年全国十大典型案例;
鸿基米兰房地产公司,因63件系列虚假诉讼案被罚6300万元。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法院针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最大罚单。
案子办得好还要用得好。各巡回法庭普遍建立了重大法律适用问题发现与解决机制,在巡回区内召集各类审判工作会议60余次,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寻找“实质正义”
列车从西安出发,一路向西北驶去。
窗外,裸露的大地不断涌现,又急速退去,扑向远处的地平线。
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吴兆祥和法官助理孙明娟就坐在这趟开往银川的火车上。那一天是2021年12月6日,一起某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诉当地政府的合同纠纷等待他们去化解。
“案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时间跨度长,矛盾根深蒂固。同时,当地还有十几家存在类似情形的企业,必须考虑到后续纠纷的影响。”思虑良久,吴兆祥提出,案件处理既要实现稳定地方经济与环保的统一,又要尊重历史和现实,合理解决纠纷。
下了车,吴兆祥和他的团队马不停蹄地赶往林场。实地调查、倾听意见、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在过去,老百姓打这样的官司要长途奔波到最高人民法院所在地北京,现在,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玉虎激动不已,“第一次看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来帮我解决问题,我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案子结了,吴兆祥没有赶着回去,“顺道”去了趟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涉刑金融案件。
“这叫‘一巡多效’。”第六巡回法庭主审法官龙飞介绍,就是巡回办案的同时深入群众和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交流、代表联络和法治宣传等多项工作,实现“一次巡回、多重效益”。
“与人民群众的空间距离愈近,心理距离才能愈近。”龙飞在调解成功一起当事人争讼多年历经多次诉讼程序的案件时深刻体会到,只有走出去下基层,才能看清社情民意,制定情理法融通的调解方案,使案件办理结果符合老百姓心中的实质正义,真正把矛盾纠纷吸附化解在基层和当地。
重心下移、就地解纷、方便诉讼,这是党中央对巡回法庭的要求。正因此,巡回法庭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在六大巡回区内设立了28个巡回审判点,庭领导、主审法官适时到所在巡回点开展巡回审判、信访接待和调查研究。6个巡回法庭累计接待来访群众44万余人次,登记接待来访案件18万余件,办理群众来信12万余件,辖区涉诉信访量逐年平稳下降。
“巡回法庭打造接地气的、群众‘家门口的最高法院’,让群众充分感受到了身边的公平正义。”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党委书记孙开林对巡回法庭称赞有加。
探索“未来法院的模样”
今年8月的一天,火辣辣的阳光炙烤着中原大地。
距郑州200多公里外的驻马店市确山县,有一起行政补偿案件亟待化解,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龚斌决定亲自去一趟。
当天,龚斌请来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山县人民法院法官,以及县、镇政府有关代表一同参与调解。经过耐心沟通,再审申请人撤诉,案子顺利了结。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案情复杂、矛盾尖锐,一判了之很可能无法达到满意的效果。因此,我们坚持诉调并行,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加强府院联动等途径,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龚斌说。
“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全国模范法官、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方金刚生前一直致力于推动司法改革事业。如今,对下指导、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等改革举措已成为四巡的一张名片。
一直以来,巡回法庭都被定义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排头兵”,因此,改革的种种新举措也是在这里率先落地生根。
去行政化是播撒在“试验田”里的第一粒种子。
2015年3月2日,第一巡回法庭首次开庭便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
这是一种全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不设固定合议庭和固定审判长,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组成,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并签发文书。
庭领导也要亲自办案,不再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从开庭到签发文书,每个环节都要自己负责。案子怎么判,完全不用报告庭长。
为保证法官集中精力办案,巡回法庭所有党务、行政、人事、后勤等工作均由综合办公室承担,扁平化管理将法官从琐碎的事务中解放出来。
当然,这样的探索也引来一些质疑:法官的权力大了,如何确保司法公正?
按照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巡回法庭一直在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符合司法规律的人民法院管理和运行模式。“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到了贯彻落实。
比如,一巡建立类案参考、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和裁判文书交叉检验制度;二巡探索主审法官会议制度,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办案质量;三巡执行庭领导随机监督庭审等制度;四巡推进律师代理申诉、行政案件诉前化解与繁简分流改革;五巡强调重大疑难案件“每案必检索”,基本实现对所有疑难、复杂、重大、新类型或社会广泛关注案件的全覆盖;六巡构建庭领导抓总、综合办审判管理小组督促跟进、各审判团队主体落实、党务廉政专员全程监督的“大审判管理格局”。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不是简简单单几个字,而是要求法官对案件质量高度负责,要保证从自己手里出去的每一个案子都是精品,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说这话的时候是今年9月22日,周四晚上。已近22时,贾清林刚刚结束由全体庭领导参加的主审法官会议,厚厚的卷宗堆积在案头。
窗外,月光皎洁。守护这片土地的不只有头顶的月光,还有巡回法庭办公大楼里透出的点点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