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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法院丨因案施策解难题 以鹅抵债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2-11-14 11:14: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案件执行取得了实效。


       张某和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岭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李某返还原告张某借款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振东办案团队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情况,了解到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便通过电话联系到李某,李某坚持称自己无力偿还欠款,无法配合执行。于是,张振东办案团队来到李某住所地,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李某本人,并发现李某养殖了1000余只雁鹅,李某见“无处可逃”便表示将出售雁鹅还清欠款。
       为防止夜长梦多,张振东提议“以鹅抵债”,并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张某和李某一致同意“以鹅抵债”的提议,但就雁鹅的单价迟迟不能达成统一意见。为确保公平公正,张振东召集了部分养殖户和商贩,对李某养殖的雁鹅进行单价评估,最终确定每只雁鹅120元,张某和李某也表示认同。李某如释重负,当场交付400余只雁鹅,办理了“以物抵债”手续,并表示欠款终于还清,再也不用内心不安了。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长岭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运用“以物抵债”等灵活执行措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人卸下了沉重债务包袱,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