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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松原中院出台司法意见 为中小微企业经济复苏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23-05-24 14:46:2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助力中小微民营企业(商贸)经济复苏,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实际,起草出台了《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助力中小微企业经济复苏的司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中小微民营企业经济复苏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助力中小微企业经济复苏既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也是优化营商的重要举措。《意见》秉持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遵循谦抑审慎的司法原则,从优化营商的角度出发,综合考量司法诉讼的全流程、各环节,共包括14项措施,涉及立案、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方面。

在立案方面,重点提出为中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困难企业实行诉讼费减缓免政策、加强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等措施,主要目的是尽最大可能缓解企业累诉压力,努力为企业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在民事方面,重点提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破产企业“出清”或重整、严格控制审限等措施,主要目的是通过民事司法手段保护企业产权,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在刑事方面,重点提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原则、审慎采取刑事手段、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中小微企业营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秩序,尽力保护企业和企业家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在行政方面,重点提出鼓励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等措施,主要目的是依法维护政企纠纷中的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心投资、放心经营;在执行方面,重点提出严禁超范围超期扣押查封财产,创新提出“滚动解封”执行方式方法,主要目的是在努力维护企业胜诉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柔性执法,对中小微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尽量采取活封、活扣等灵活的执行措施,依法为企业生存留出空间。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了依法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修复等措施。

责任编辑:市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