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扶余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全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多措并举 坚持关口前移
人民法庭是法院的最前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责任。扶余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根植乡村的优势,构建一法庭二“无讼村”格局,确立了弓棚子镇江西镇村、永平乡福宁村等十个“无诉讼示范村屯”,织密诉源治理之网,从根源上做到村屯事村屯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人民群众家门口。
结合“法官进网格”工作,有序推进“诉源治理+网格化”,各人民法庭法官与当地乡镇政法委员、人民调解员建立“法官进网格”工作联络群,常态化联络、沟通、协调,对辖区出现的多发矛盾共同施策,对新的苗头矛盾态势进行分析,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畅通诉讼与非诉衔接通道,实现了纠纷防范化解全覆盖。
宣传普法 延伸司法触角
为了让诉源治理工作走出法院,走进每一位群众心里,扶余法院也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七走进”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为进一步提高诉前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引导群众学会遇事找调解,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基层矛盾的作用,扶余法院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媒体,对诉前调解程序和特点进行宣传,增强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的认识, 并灵活运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引导当事人自愿调解,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发生。
融入地方 完善解纷渠道
扶余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对每一起纠纷,先征询调解意愿,调解成功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法院做出司法确认裁定;对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进入诉讼程序,实现了群众“只进一扇门”就化解矛盾。
为了做好矛盾纠纷受理和分流处理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扶余法院在三岔河镇和大林子镇挂牌成立矛盾调解中心办公室,三岔河人民法庭庭长、大林子人民法庭庭长作为专职调解员,就地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成效。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打通司法服务“向前一公里”。扶余法院在今后的工作,将继续更加高效地推动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模式,打造主次分明、分工有序、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