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忙协调,我这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吉林省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激动地说。
近日
长岭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
一起标的额近2000万的涉企合同纠纷案
发出2023年第165份诉前调确文书
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开头这一幕
就发生在长岭法院民事审判庭
缘于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
一起去看看
究竟怎么回事
案件回顾
2018年10月,吉林省某公司与长岭县某单位达成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完成交付后支付工程款。随后,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施工项目,并竣工验收。但某单位一直未按约如期给付工程款。某公司先后多次与其取得联系,均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某单位依法给付款项。
暖心调解
受案后,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认真梳理证据材料,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原告诉求,并询问被告是否面临难处等。充分摸清双方情况后,法官了解到原来矛盾焦点在于原告对被告缺乏信任,而被告确实无法一次性给付工程款,于是,法官本着涉企案件调解优先的原则,向原被告双方提出通过法院调解工作室以诉前调解方式结案。面对当事人的顾虑,法官耐心地解释道,“诉前调解耗时短、解纷快,虽不进入诉讼程序,但与诉讼有同等效力,这个你们不用担心”。
找到了双方的矛盾点
调解工作势如破竹
调解员从案件基本事实和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梳理个中利益关系,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充分考虑被告困境,提出分期付款的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高质高效的调解
不仅减轻了涉诉企业的诉累
也给被告一方缓解了压力
日后工作中
长岭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依托诉前解纷机制建设
因案施策促进涉诉企业实现双赢
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