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以“小事不出村,小事不成讼”为理念,“无讼”村屯的建设正在乾安县大布苏被赋予丰富内涵和广泛实践。以马锡五审判方式推进诉源治理,把案件办得具有典型教化意义,促进社会风气转变,引导百姓安居乐业,从根本上降低民事案件发案率,是乾安县人民法院大布苏人民法庭一直以来的追求。
大布苏法庭每个月办理的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但是小案件却关乎大民生。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对于基层法庭来说,欠款问题无疑是工作中最常见的矛盾纠纷之一。当双方在债务金额、偿还方式等方面存在分歧时,协商解决便成了首要选择。然而,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债务纠纷就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此时,法官的调解就成为唯一可以解决欠款问题的理想途径。通过沟通和协商,寻找共同点,以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2023年11月,原告乾安县某某建设工程队向大布苏法庭递交诉状,起诉徐某某支付农村建房款,李宏在查阅诉状、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案件基本事实清楚,争议欠款数额明确,双方居住地较近,比较适合做调解工作。李宏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与乾安县某某建设工程队负责人庞某某及对方当事人徐某某多次沟通,向其细致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判例。从接到诉状之日起,短短两天,拨打电话沟通10余次,通过不断地努力,让欠款人徐某某从抗拒沟通到积极配合,徐某某对施工事实表示认可,但称其工程质量不合格遂不予认可。承办法官找到症结后,约见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面对面”调解,结合争议的焦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明确各自责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法明理。最终,递交诉状后的第三天上午,双方当事人齐聚大布苏法庭,达成还款协议,该纠纷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一件件的“小案”,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饱含着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李宏表示:“无讼,并不是没有诉讼,而是前移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解于诉前、控于源头,最终“息事无讼”。
大布苏法庭实质化运行以来,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做实做细做深诉前诉中调解,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实际行动谱写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鲜活故事,用具体案件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以司法力量守护一方水土,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