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长岭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要求,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大格局,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无讼”“化讼”“息讼”三道防线一体推进,使纠纷防于未发、诉讼防于未成、案件防于未衍,推动基层治理从“化诉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真正让司法力量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在长岭大地绘就一幅基层治理最美“枫”景画。
聚焦源头预防
无讼理念沁人心
坚持党建引领,织密联系群众“小网格”。将网格作为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深入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全面对接乡镇一级综治网格,吸纳村两委干部、乡贤名人等组建各村网格员队伍,建立包括网格法官、村屯干部、网格员在内的工作沟通交流微信群,通过“周联系、月排查”等方式,实现纠纷事先预警、提前“吹哨”、初步调处等,力促矛盾纠纷止于萌芽。2022年6月,巨宝山人民法庭辖区内发生多起劣质农药烧苗事件,巨宝山法庭主动介入,结合法律规定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解决方案,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避免了农民的损失。
打造无讼村屯,浇开基层“和谐花”。注重强基导向,积极延伸“无讼”触角,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理念为支撑,打造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红色范本”。出台《长岭县人民法院关于无诉讼示范村屯评定暂行办法》,将无重大刑事案件、信访积案等情形作为硬性指标,结合发案量多角度衡量,在7个人民法庭辖区内动态评定并挂牌28个星级“无讼示范村屯”,进一步倡导无讼风尚。
聚焦多元共治
化解纠纷促和谐
委派调解有章法。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乘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这阵东风,以巨宝山人民法庭为工作试点,首创“备忘录”调解制度,率先与辖区内3个乡镇党委政府签订《诉前调解工作备忘录》,建立了党委政府与人民法庭共同审批、定向分流的新型委派调解模式,对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由法官和政法委员共同签批,将案件分流至矛盾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截至目前,运用该调解模式诉前导出案件214件,调解成功195件,调解成功率为91.12%。2023年12月,三青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妥善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被告方了无音信的情况下,经过法官与调解员的不懈努力,终于通过被告手机号绑定的宽带找到了被告住址,完成了还款事宜,结束了原告十二年之久的讨债路。
多元解纷创新法。坚持“专业调解与联合调解”相结合,联合司法局、妇联、仲裁、工商联等多个部门共同搭建诉调对接服务平台,积极引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组织,夯实调解中心调解力量,逐步形成“和解优先、非讼其次、诉讼兜底”的多元纠纷化解模式。目前,已有62名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2023年以来,共诉前调解纠纷2285件,调解成功2106件,调解成功率达92.17%。2023年8月,长岭县人民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近2000万的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聚焦判后治理
息诉止争显成效
执源治理促履行。2023年5月,长岭法院率先探索开展执源治理。在太平山人民法庭设立工作试点,把“有利于执行理念”贯穿到诉讼全过程,有效激发基层潜力,拓宽基层治理新路径。一方面在立案、调解、审判的过程中,通过积极教育引导、全程督促履行、全面查控协作等方式,推动自动履行全面提升。2023年以来,23件案件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当即履行,履行到位金额共计28.2万余元。另一方面,积极推行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告知工作,引导当事人思想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3年5月以来,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自动履行率为41.9%,履行到位金额23万余元。
法治宣传零距离。精心搭建法治文化阵地,创新打造“普法课堂”,依托公众开放日、巡回审判等,将“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邀请群众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庭审,接受法治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2023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20余场, 接待“听课”群众1000余人(次)。以基层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为切入点,选取多发易发的民间借贷、房屋买卖、邻里纠纷、离婚诉讼等典型案件,在各乡镇逢集日开展“法治服务日”活动,为群众提供“点单式”司法服务。2023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讲1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00余份。
潮平岸阔帆正劲,乘势开拓谱新篇。未来工作中,长岭法院将持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用实际行动和可见成效回应新时代下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与期盼,不断续写新时代“枫桥经验”长岭篇章,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