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从上午十点给我们开庭到现在下午两三点了,至今没吃饭没喝水,我们最后再砍一刀,欠款只需要给我们17000元现金,一次性给付,这事儿就解决了!”事情得从2024年3月3日说起。被告高某的丈夫在原告刘某经营的前郭县某农资经销处赊购8垧地所需要的化肥、农药,并向刘某出据欠据一枚,数额为28368元。不料天有不测风云,高某的丈夫在不久之后因意外身故。根据《民法典》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于是刘某要求高某应对其丈夫所欠的欠款进行偿还。而高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欠款,无奈之下,刘某于5月15日将高某起诉至前郭县人民法院。
在审判庭上,法官先是耐心安抚高某的情绪,之后从法理角度阐明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的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循序渐进地询问高某能偿还欠款的数额,以及不能全部偿还欠款的原因。高某的情绪逐渐平静,向法官说起其家庭生活经济困难,孩子在念大学,丈夫又突然离世,这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自己只能偿还15000元,并且在三年内给付还清。听到高某的诉说,法官便从情理的方面劝说原告刘某,能否“砍一刀”,减少高某偿还欠款的数额。并和陪同高某的家人进行沟通,是否能帮助高某偿还欠款。高某的弟弟妹妹们表示,如果原告能减少欠款数额,他们愿意帮助姐姐渡过难关。于是,法官从减轻原告的诉累和帮助高某走出困境的角度出发,一遍一遍地让双方“砍一刀”,“再砍一刀”。从降到24000元到20000元分二年给付,第二年按LPR计付利息,到19000元,再到18000元。最后,刘某及其家人表示对高某的处境深感同情,高某只需要偿还17000元即可。
高某的弟弟妹妹们在知晓偿还欠款的最终数额后,当即表示愿现场给付欠款。高某的弟弟通过手机微信将欠款支付给刘某,之后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特别感谢法官的辛苦调解,也非常感谢原告,谢谢你们的体谅和帮助,一次次降低我姐姐偿还欠款的数额,真的帮了我们大忙!”高某的弟弟妹妹们连忙感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