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扶余市人民法院
一次性执行终结了15起
以某村民委员会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
妥善化解了村级债务链
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某村委会由于多种原因,历史债务较多,2016年至2024年间,在法院立案申请执行的民间借贷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累计达15件。目前村委会仅靠有限的机动地承包费作为收入来源,近年来,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村委会支出费用也逐渐增多,加之“新官不理旧帐”的心理,村委会对此系列案件执行持抵触心态,不积极配合,导致案件不能执行。
鉴于该村委会执行案件多,且难以执行,扶余法院积极争取与当地镇政府沟通协调,取得地方党委、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在对村委会2024年土地承包款依法采取冻结的强制措施后,村委会也道出了不能偿还债务的原因:“村上的收入有限,债务较多,除了现存的15起案件,还有其他未提起诉讼的债务人,怕一旦将起诉的案件执行完,未起诉的债权人也会提起诉讼,村委会将无法应对。”为了促进案件执结,执行法官积极作释法明理工作,为村委会出主意、想办法,多方寻找其配合执行的结合点。
扶余法院在执行该系列案件过程中,统筹考虑村委会所负债务,立足申请执行人、未起诉债权人、村委会三方实际情况,深化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推动了工作的开展;既化解了村级债务,又使当事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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